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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,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最新发布时间:2025-09-15

环境噪声治理应以源头控制为核心,法规与技术标准作底线。对交通、工业、施工等噪声源实行分级管理,建立声环境档案与定期评估制度,确保治理措施可追溯、可落实。

交通噪声以减速、禁鸣、限时通行、优化道路布局和高架/地下化替代为主;工业与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、减振降噪、夜间施工限制、取消高噪声作业时段。

城市规划要设置缓冲区和声屏障,采用低噪路面、隔声墙、绿化带等综合屏蔽;公共场所如学校、医院周边设立噪声区与休息区,严控商业排放。

建立持续监测网络和公开信息平台,定期公布噪声数据与执法情况;加强公众参与与投诉受理,采用奖惩机制推动企业与个人共同改善。